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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

2021-09-01 18:1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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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介绍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副部长 许宏才】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和直辖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有效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16年在重庆、2018年在湖北武汉、去年在江苏南京,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上周,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会议指出,要加大财税等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汇集各方力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任务,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近年来通过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措施,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40.8%;2021年截至目前已安排3.2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同样将长江经济带作为重要因素考虑,2018—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的比例41.1%,充分体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

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组织专门力量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特点及各方面诉求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关部门和地区一致认为,出台必要的财税支持政策有利于解决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确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战略意图。

为此,财政部会同沿江有关省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包括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二)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支持连通重点区域的交通网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

(三)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主要是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四)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重点是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目前,《方案》已经上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公开发布。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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