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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入”的基础上便利“准营”

2021-09-03 18:4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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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人李宏印、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介绍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关于自贸试验区,之前已经出了很多政策和文件,我想问一下,这次为什么会聚焦贸易投资便利化?它和之前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是怎么配合的?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王受文】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我们出台的文件还是不少的,这些文件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建设方案;第二类是自贸试验区的一些专项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已经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每个自贸试验区都在设立的时候有一个整体的建设方案。有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经过若干年之后还有升级,有的自贸试验区建设方案还不止一个。所以到目前,21个自贸试验区一共有28个建设方案。我们在这些方案里面推出了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涉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可以说这些建设方案初步构建了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的基本框架。

与此同时,为了支持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我们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推出了一批含金量比较高的专项政策文件,来解决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遇到的一些专业问题,拓展自贸试验区的探索深度和广度。比如说,在推动高水平市场准入开放方面,大家知道,自贸试验区推出了全国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率先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在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方面,2018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了53项改革措施,加大赋权力度。在“放管服”改革方面,2019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在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方面,2020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在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方面,先后发布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四批最佳实践案例。

这次出台的文件,主要是针对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这是市场主体非常关注的,也是自贸试验区试点探索的一个重要内容。刚刚我已经提到,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19条便利化措施。出台这些措施,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集成创新,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力争在这一领域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若干措施》在提升贸易、投资、国际物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及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我们期待它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打造发展的新优势。

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若干措施》作为一个专项的文件,将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总体方案一起,构建自贸试验区总体的政策制度框架。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准入”的基础上便利“准营”,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谢谢。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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