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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包干制”

2021-10-29 10:59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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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激励 持续释放创新活力
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包干制”

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再扩大,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自然科学基金全部项目实施“包干制”。近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在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激励。实施“包干制”管理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说明,经费支出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经费调整也无需备案。

根据试点办法,“包干制”将试行到2023年。试行期间内,试点单位承担的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均实行“包干制”管理,包括在研项目和新立项项目。据介绍,凡在机构管理、承担自然资金项目类型、社会信用和科技信用评级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在京科研单位,均可申请成为试点单位。

“‘包干制’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激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实施“包干制”管理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说明,经费支出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经费调整无需备案;同时,建立长效的信用管理机制,打造以信任为基础的经费管理体系。

2019年,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范围推广“包干制”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年来,本市积极创新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模式,开展了一系列采取“包干制”理念的实践探索,为如今的“包干制”试点打下基础,积累工作经验。

这些探索包括:一方面,对50家市属公益科研院所分档、分类给予行业定额支持,赋予科研院所自主立项权,允许科研院所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另一方面,率先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施科技经费“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以外的科技经费由科研机构和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密切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深入推进“包干制”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深化对“包干制”的认识,明确“包干制”适用范围、包干程度、监督评价等要点,及时总结经验,克服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不断完善“包干制”管理制度,扩大“包干制”试点范围。(记者 孙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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