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水利部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2022-04-04 11:25 来源: 水利部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水利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即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2022年3月31日,水利部召开部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水利行业贯彻落实措施作出部署,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立即扎实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五条重点工作举措,制定水利行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严格水利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度汛安全,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月1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立即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结合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与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水利在建和运行工程、小水电站、水土保持、勘察(测)设计、水文监测、科研院所、人员密集场所、水利旅游、后勤保障等领域为重点,着重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大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水利部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大检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岗位和人员,做到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安全;强化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