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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22-06-17 17:0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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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困难群众帮扶有关工作,并答记者问。

民政部副部长 唐承沛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住兜好民生底线,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兜底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包括加大低保制度的落实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部署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因疫遇困群众渡过生活难关。部署各地为未参保的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的失业人员,如果没有纳入低保的话,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这些生活来源暂时没有保障、生活遇到困难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于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群众,可以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部署各地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等工作,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在临时救助方面,群众遇到紧急的困难,可以先行或立即给予少量救助,不要让审批手续等影响到群众生活。对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服务方式,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缺什么,帮什么。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强化资金监管,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不能在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上打主意。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下拨资金的时候,对疫情严重的地方适当予以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通过这些方式,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住、保好。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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