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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问题反映渠道

2022-07-10 16:38 来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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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专门开设群众问题反映渠道。

教育部

电话:010-66092315/3315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话:12381

交通运输部

电话:12328,010-65292831

农业农村部

电话:010-66179655

商务部

电话:010-85093881

文化和旅游部

电话:010-65201455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电话:12360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

电话:12305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杨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