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为应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提出十项措施要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29 10:5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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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妇幼健康服务司司长张世琨,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介绍妇幼健康及相关改革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社记者]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后,有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产科床位“一床难求”的现象,卫计委是怎样应对的?

    [张世琨]国家卫生计生委马上就要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为应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提出了十项措施要求。 第一项,落实领导责任。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各项服务应对准备,加大内部挖潜,扩充产科床位。在机构内部设置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

    第二项,做好预案准备。要求各地做好资源调查,了解服务缺口,明确工作措施,公布服务机构的状况。有条件的地区,公布产科床位的使用情况,也公布孕产妇建卡建册情况,引导孕产妇有序就医。

    第三项,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方面缺口还比较大,群众的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所以希望各地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执行力度和投入力度,加快改善服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尽快在省市县都能够建成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这也是国家妇女儿童“两纲”要求的建设目标,这样就能让孕产妇都能够在更加科学、规范、标准、温馨的环境里接受妇幼健康各项服务。

    第四项,配强妇幼技术服务人员。主要要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护士等等这些紧缺人员的岗位配置。同时,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方面,都要对妇产科、儿科的医师、助产士和护士等等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另外,还要启动大学本科助产专业招生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助产士后继乏人的问题。改革助产士职称评定制度,加快助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因为助产人员对于保障安全分娩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

    第五项,做好宣传教育。包括政策的宣传,还有孕育方面科学知识的宣传,做好相应咨询指导服务。

    第六项,提供便民服务。深化孕产妇和儿童预约诊疗服务,要优化门诊急诊的服务环境,优化就诊秩序和流程,提供更高质量的妇幼健康服务。

    第七项,加强高危管理。对于高危的孕产妇、高危的新生儿,各地要加强识别,要畅通渠道,建立救治转诊的机制和网络,确保母婴安全。

    第八项,强化出生缺陷防治。通过实施各个重大项目,确保新生命都能够是健康的、聪明的、安全的。

    第九项,强化服务监管。包括要严格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等等。

    第十项,建立预警机制,要了解服务需求的动态变化,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母婴安全。

    这是我们作为应对的十项措施。各地现在也都积极行动起来,北京、上海、浙江都根据当地情况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北京在服务机构增设床位,配强力量等等;上海建立了转诊畅通机制;浙江省市县政府累计投入18个亿用于服务设施的改善。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应对这样的新挑战。通过上下共同落实这十项措施,逐步探索一个有序就诊、层级就诊、高危转诊、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确保安全的服务模式,让中央的这样一项温暖的政策,通过优质的服务,落实到千家万户。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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