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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介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30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会现场

   一、在推进以国家助学贷款为重点的各项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方面,教育部、财政部所做的工作

  1.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颁布后,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立即就落实工作在全国做出了部署。两部决定以中央部委属高校为突破口,召开了有关高校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要求所有中央部委属高校必须在秋季开学前基本按新机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2.2004年9月,为了有效推动地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分管领导及时召集10个高教大省的教育、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地沟通、协商,推动这些地区尽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3.2004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在重庆召开了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两部分管领导到会讲话,再次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严肃要求,并在会上宣布,对国家助学贷款落实好的省(区、市),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奖励。

  4.针对部分省、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的情况,教育部、财政部在去年10月、今年2月、5月多次组成工作督查组分赴新疆、海南、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南、贵州等地进行检查、督导,推动了这些地方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2004年11月,针对部分部委属高校没有及时与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的情况,教育部发出电报通知,要求这些学校必须在一周内落实。2005年6月,教育部主管部领导又邀请尚未与中国银行相应分支机构签署全面银校合作协议的17所部委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谈话,明确要求这些高校必须在6月底予以落实。目前,这些学校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及时完成了全面银校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

  6.一年来,教育部主要领导多次亲自给部分省、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打电话,要求克服困难,加快工作进度。分管领导还利用出差机会,检查督促了有关省的高校资助工作。

  7.从2005年起,改“国家奖学金”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增加了经费数量(从每年2亿元增加到每年10亿元),扩大资助范围,修订了管理办法。目前,《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已下发各地方、各部门、各高校执行。按照新的管理办法,由中央拨专项经费设立的这项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部分,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资助5万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53.3万名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8.为保证今年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2005年7月,教育部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全面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必须继续执行好“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均能顺利入学。

  9.为使今年新考入高等学校的新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办理程序,教育部、财政部印刷了400多万份《国家助学贷款指南》,要求各高等学校在寄发入学通知书时,必须同时附上《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确保新考入高等学校的新生在入学前就能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和有关规定。

  10.为督查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资助工作情况,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于2005年8月1日至9月15日开通了24小时专人值班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投诉电话,以接受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对资助工作不力的学校的投诉和有关政策咨询。

  11.为使国家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能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解除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的担忧,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出台后,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及时组织了新闻发布会;同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分管领导、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又分别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比较全面广泛地介绍政策,解答问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均比以往加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高校资助工作局面出现的显著变化和取得的成效

  1.基本数据。近日,教育部对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各项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显示,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自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全国已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5万多人,审批合同金额51.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高校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153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22.5亿元。

  其他各项措施用于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总金额约40亿元,共资助约420.3万人次。其中,用于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发放金额为17亿元,资助学生约149万人次;校内学生贷款发放金额为3.7 亿元,发放人数约10.7万人;勤工助学资助金额为8.9亿元,资助人数约138.7万人次;特殊困难补助发放金额为4.7亿元,发放人数约98.9万人次;学费减免金额为5.7亿元,减免人数约23万人。

  另外,2004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约29万人,占贫困家庭学生数的11%。

  2.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进情况。中央部属高校已全部按新机制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凡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贷款学生基本上可及时得到贷款。部委属高校中工作开展较好的有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同济大学、江南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浙江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合肥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

  地方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也在逐步推进,绝大多数地方的高校按照新机制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并已开始贷款审批和发放工作。2004年6月以来,湖北、河南、山东、辽宁、安徽、河北、广东、上海、云南9个省的贷款合同金额均已超过1亿元,另外,贵州审批合同金额达到0.95亿元,工作进展较快。

  三、对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基本评价

  以上表明,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心和关怀,教育部和财政部等有关部(行、会)密切配合,认真工作,不断推动有关政策,特别是重点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贯彻落实,高校资助工作的整体状况正在发生着显著变化,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比往年都有较大增长,基本保证了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在校生顺利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今年以来,各地、各高校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正在逐步到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反映政策不落实的来电、来函明显减少,贫困家庭学生对克服困难、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的信心和决心明显提高,社会各界的反应也普遍较好。

  四、当前此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少数省、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情况不理想。

  2.一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仍然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

  3.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到位。

  五、今后工作方向

  1.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力争在新学期开学后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2.认真做好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3.督促各地、各高校,按日前教育部发出的通知,在新生入学时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工作。

  4.拟采取几项强制性措施,进一步切实推动工作不力的有关省、自治区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进一步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6.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财政困难且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得好的省份,给予奖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