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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工作举行发布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0日   来源:中国网

    2006年7月10日上午10:00,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以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毛群安]: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要发布的新闻主要是两条,一个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的情况,第二个是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我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第一,关于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的进展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3年正式开始,截止到现在,整个试点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据卫生部的统计,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数的47.83%;这个数字中包括了一些县级市和设区的城市里的区。

    覆盖的农村人口是4.7亿人,占我们国家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是3.7亿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42.25%,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的比率是79.06%。

    从合作医疗的筹资情况看,截止到今年3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已筹资88亿。这个我解释一下,是不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现在试点的方案,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地方财政政府的补助到位后才拨付。在这88亿元中,地方财政是35亿元,个人的缴费是48亿,还有一些其他的资金来源是15亿。

    为了全面评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今年年初,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机构,对2003年启动的首批试点进行了全面评估。

    评估的结果表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二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三是合作医疗的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这是第一,农村合作医疗的进展情况。

    第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出台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指导意见。

    治理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社会关注,媒体也关注。在上次发布会上,有媒体朋友也提到,关于在专项工作中,如何做好案件查处的工作。所以,今天我们把这个意见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推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日前出台了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指导意见。

    在这个指导意见中,明确查处卫生行业医药购销案件要坚持的原则,同时,明确了查处案件的重点,一是坚决查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公务员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审批、执法职能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要查办利用行政管理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的情况。

    二是严厉查处医疗卫生的干部和和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行为。三是认真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财物的行为,以及收受提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而拒不自查自纠的行为。

    这是今天发布的情况,更详细的信息新闻稿里都有,我不做详细的解释。下面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在的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一般的想法可能是经济的原因,但是材料上说,东部的和西部的参合率是差不多的。另外,在投入方面,这上面写个人缴费是48亿,而地方的财政是35亿,按照缴费办法,地方的财政应该是两倍,现在地方的财政投入是不是不够?

    [毛群安]:尽管试点地区农民参合率经过我们的工作在稳步上升,但是还有一部分的农民没有参加。到底不参加的原因是什么?这也是这次卫生部委托的评估中重要的内容。根据调查来看,现在部分农民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是外出打工的,因为现在的合作医疗在一些地方没有能够覆盖到外出打工人员的医疗报销部分,所以,这部分农民没有参加。针对这个原因,我们现在的制度设计也要考虑研究,如何把外出打工人员的医疗风险保险问题解决。

    第二,我们和有关部门联合推动,进城务工后,在城市里考虑建类似于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险制度。

    另一个人群就是农村中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民也没有参加。这个原因可能是他们认为报销的比例等各方面的原因,可能觉得自己有经济能力,能够承受医疗风险。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一类人群,农村合作医疗是在试点阶段,历史上我们曾经有过合作医疗制度,有一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有一种不太信任的倾向。这个需要我们做工作,使他们了解这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以及我们的管理措施,消除他们的顾虑。还有一部分的群众没有参加,我们了解是由于地方在宣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做宣传动员上不到位,有一些农民不知道。可能前一段外出打工不知道这个情况,所以没有参加。

    我们在这次评估的过程中,做了抽样调查,对没有参加的人也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一半的人表示,在下半年他们将参加合作医疗制度。其实,我们在试点阶段,特别是从明年开始将大面积推广宣传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知道我们国家已经建立这种制度。大家都非常清楚,合作医疗是自愿参加,所以,首先让农民了解制度的情况,由他们自己作出决定,是参加还是不参加。但是,事先把宣传工作做到位,让农民群众了解制度的实质、特点,和以前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不同,这是提高合作医疗参加比率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一个重要的工作。

    关于第二个问题,你讲的地方财政投入的问题。我刚才解释了一下,中央财政投入的钱还没有计算在内,按照现在的比例,中央投入的经费相当于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总和。所以,如果中央的经费加入以后,中央的经费和地方的经费加在一块才能够达到农民自筹经费的数字。你说的地方的经费本身就应该达到两倍,是这样的,我刚才解释了,一个是中央的经费没有到位,第二就是我们讲的50块钱是最低的。就是在中西部地区,如果开展合作医疗试点,地方政府最少给农民投入20块钱,农民最低交10块钱,中央政府补助20块钱,在东部地区要高于这个最低限的设计,包括政府的投入和农民的投入,都要高于20、20和10元。

    [健康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在2005年度的审计报告里提到了新农合基金沉淀过多,有的地方报销比例过少,农民的受益面过窄,这个问题是不是很普遍,卫生部怎么看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治理商业贿赂的,上次新闻发布会你讲到,各机关可以根据情况设立自查自纠的专项账户。我们了解到,各地建立了账户,但是对账户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如何更加严格地运作账户,各地存在一些问题。请问,卫生部有没有统一的管理指导意见?

    [毛群安]:前一段媒体的朋友都发现,审计署在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审计调查中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发现合作医疗基金沉淀比重比较大,再一个就是农民发生医疗费用以后,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报销的比例比较小,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受益面比较窄的问题。关于合作医疗基金沉淀问题,目前来看,我们通过评估发现,在前期,在刚开始运行这个制度的时候,确实出现了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沉淀比例过高,随着试点制度的完善,随着大家对地方农民发生医疗费用的风险情况越来越了解,在后续的制度调整过程中,这个比例在下降。

    存在的原因有几方面:第一,我们的合作医疗是以收定支,就是国家目前还没有资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本身的风险进行担保。我们现在以县为单位,县收到的合作医疗基金,必须承担合作医疗报销的风险。在开始设计的时候,一些地方出于比较慎重的态度,对报销的比例,比如说起始线、封顶线设得比较低。我们发现这个问题以后,也把其他的地方的情况做了一个通报。比如说今年新开始试点的地区,我们向他们通报其他试点地区的经验教训,避免造成大量的资金的沉淀。第二,我们要求试点地区事先设计好怎么报销、报销的比例。但是,大家知道,我国采取的是自愿参加的原则,就是说要设计制度本身应该先知道有多少人参加,能收到多少钱,风险多大,才能够比较好地测算出支付的比例多大合适。

    现在基层试点的难题,就是事先设计好了制度,但是,到底多少人参加,这还是一个未知数。所以,这为基金的支付的制度设计增加了一定的困难。随着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越来越稳定,地方就会比较好地测算出基金收入。

    还有一个,随着试点的逐步扩大,我们也能够测算出每一年大概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农民的比例数,这样对于更合理地来筹划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依据。所以,我们看到这个审计署的报告,主要调查的是2003年、2004年试点的一些资料和数据,从2005年到今年,我们各地在报销比例的设计上逐渐地合理。还有一些地方在资金沉淀比较大的情况下,尝试二次补偿。一开始比例比较低,年底核算发现基金沉淀比较低,对今年曾经发生过大额医费用的进行二次追加补偿,这样既保证了基金的运行安全,二又增加了农民的补助。

    关于现在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受益面过窄的问题,确实是我们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大家知道,目前筹资的数量比较低,合作医疗从这次试点来说,主要是以保大病风险为主。大家知道,保险主要原则是以大数为主,就是保那些风险发生几率比较小,但是一旦发生是个人难以承担的大额风险。合作医疗受益面比较窄的问题,可能和制度设计的原则有关,这在一个时期内都会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这个问题带来的影响是什么?会影响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如果年年参加,但是没有发生大额的医疗费用,而不能得到补偿的话,可能会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既要坚持合作医疗保大病这样的一个原则,减轻农民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问题,同时扩大农民的受益面。目前在各地的试点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大家知道,我们在医疗卫生工作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预防为主,我们能不能借助合作医疗的制度的设计,能够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农民群众发生大的疾病风险,一些地方采取对于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农民给予健康体检,这样农民因为参加合作医疗受益面就扩大了。

    再有就是有些地方试点,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账户的比重。因为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的账户,家庭成员之间起码可以共享一些医疗费用支付。这样就扩大了参加合作医疗受益面。这为在今后进一步试点和推广过程中,解决好保大病,并扩大合作医疗受益面这样的矛盾,找到了平衡点,使农民通过参加合作医疗,保护了他们的大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同时使更多的农民因为参加合作医疗使健康保护方面而受益。

    关于在治理医药商业贿赂中,设立了专项账户的问题。应该说,为了做好这一次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工作,各个地方都在想法设法,为了使这个工作更加地有效,达到建立长效机制的目的,各地都采取了很多的办法。其中之一就是专项账户的设立。我也看到一些媒体对账户的设置的合法性有一些评论,也有不同的意见。

    我们认为,通过这个账户,使一些曾经发现接受企业的贿赂,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把自己收受的上交,这是医务人员提高认识,切实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对正常的医疗秩序的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他们自觉自愿上交资金,这本身也是对医务人员的纠正,同时,也意识到在他们今后的医疗活动中尽量杜绝这种行为发生。这种账户,也能够使我们从一个侧面评估医务人员在专项工作中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知水平的提高。这既是一个工作方法,同时也是我们一个参考指标。

    我们认为,各个地方,卫生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账户能够有效提高医务人员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第二,能够促进我们自查自纠工作。所以,我们赞同各地设立账户。我们也将和有关部门协商,对账户本身的设立以及账户所收的资金下一步的使用作明确的规定。

    [中国医药报记者]: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道说,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后产生了临床的不良反应,请问疫苗的安全性到底如何?第二,在治理商业贿赂当中,据我了解,有些药品的生产企业,有医药代表的,因为没有事可做,放假回家了,一些小的企业在这期间被迫关门。请问,治理商业贿赂是我们要建立永久的长效机制,健康地发展下去,还是阶段性的工作,一阵风过后,这个治理工作就结束了?

    [毛群安]:关于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的问题我做个简单的介绍。脊髓灰质炎就是小儿麻痹症,这个事情前一段一家媒体报道,有家长因为孩子接种小儿麻痹疫苗而到卫生部上访的事情。我介绍三个情况,第一,我们国家使用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是安全有效的。我们国家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开始了对小儿麻痹通过疫苗接种的方式进行预防。到1994年,我们国家就没有新发的小儿麻痹症。到2000年,我们国家所在的西太区基本实现了消灭小儿麻痹症的目标。计划免疫是我们开展公共卫生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通过疫苗接种可以预防一些传染病。

    据专家测算,我们国家通过服用小儿麻痹糖丸这种疫苗接种方法,按照过去的发病率计算,我们等于使一百多万人免于发病。应该说,小儿麻痹症通过疫苗接种的方式预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世界卫生组织也准备把脊髓灰质炎,就是小儿麻痹通过疫苗在全球消灭。大家知道,天花是通过疫苗消灭的第一个案例,脊髓灰质炎将是第二个通过疫苗接种的方式在全球消灭。

    大家不难理解,在我们国家要坚持继续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为什么?因为在我们周边国家仍然还没有完全消除小儿麻痹症。所以,我们国家还必须坚持做好脊髓灰质炎的疫苗接种工作。这是第一,就是我们现在所用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

    那么,根据国内和国际的实际预防接种中情况看,有发生疫苗相关病例的情况,疫苗相关的病例是怎么回事?在疫苗非常安全有效的情况下,由于个体的原因而发生接种疫苗之后出现了和疫苗接种相关的病症,在疫苗安全有效的情况下仍然发生了接种以后的相关病。小儿麻痹症疫苗接种发生的比例是什么样的概念?根据国际国内的监测调查,大约在250万到1000万人的接种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例。应该说,比例是非常低的。为什么我要在这个地方强调这件事情?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三方面的工作,如果不恰当地报道疫苗接种相关病例的情况,会导致计划免疫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在国际国内不乏这样的事例。刚才说了计划疫苗是重要的手段,在全国形成了免疫屏障,使儿童免受传染病的威胁,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如果由于我们的媒体不了解这个情况,而发生了对一些个案的误读,通过报道,公众可能对计划免疫工作产生误解,产生误解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们计划免疫接种率下降。去年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对我们国家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恢复到事件发生前的水平。所以,我想提醒大家,做这方面的报道要非常慎重,及时和我们沟通,把信息搞准。因为像前几天的报道,里面讲的这个人,我们经过查找,在卫生部上访的记录没有这个人的登记资料。这样报道会产生误导。所以,我想提醒媒体的朋友,计划免疫工作非常重要,如果由于不恰当的报道,可能会导致我们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的大幅下降。

    我刚才举了泗县的事,当时媒体定性叫“毒疫苗”,但是经过国家的全面检测,这个疫苗是合格的,只不过接种过程中由于组织得不好,而发生了群体性心因反应,但是媒体解读成为由于“毒疫苗”造成的不良反应,这样全国很多地方停止了疫苗接种,直到现在这种情况也没有恢复。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疫苗流通和免疫接种的条例,其中对我们国家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包括由于对计划免疫中发生的相关病例,如何鉴定和进行补偿,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希望大家在报道这方面的消息的时候,一要了解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要了解我们国家免疫计划的总体情况,第三,对个案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核实。因为疫苗接种病例的相关诊断,不是患者家属认为是疫苗接种问题或者相关问题,或者某一个医务人员认为是相关的病例就是有问题,而是国家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检查和最后的鉴定。所以,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在关于计划免疫宣传方面,应该意识到,一篇正面的报道不一定能起很大的作用,但是如果不恰当地对病例进行解读,可能对一个地方甚至整个国家的计划免疫起到负面作用。

    第二,药品的生产企业如何在治理商业贿赂中作出反应。我们认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既需要我们加大医疗机构工作,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对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达到铲除商业贿赂在医疗机构中存在的条件和土壤。同时,这项工作也需要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作出努力。在已经发现的这些案件中,都可以说明如果医药企业这块工作没有做好,那么,可能就会影响到我们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如果说因为专项治理工作有一些过去通过依赖商业贿赂方式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材销售的企业倒闭的话,我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在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应该通过我们不断完善治理,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使那些质量比较优良,价格比较优惠的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好处,而那些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企业,应该得到惩罚,直至被关闭。

    如果有一些企业因为我们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而关门的话,这是一个好消息。关于这项工作是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我告诉大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但是,我们要达到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个专项工作堵塞漏洞,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这个长效机制,我简单讲包括三方面:

    第一,就是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使卫生管理部门和广大医务人员切实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它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腐蚀了一少部分医务人员。所以,我们必须态度明确,措施到位,坚决地堵塞漏洞,铲除商业贿赂行为存在的条件和土壤。这是从认识上要提高。

    第二,要重在制度建设。我们要找出可能发生不正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在医疗活动和医药购销领域中存在的关键的环节和部门,要完善,要堵塞漏洞。只有通过建立起来这种制度,才可能保证在专项工作结束以后,显示出它的长效机制。

    第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也想提醒大家,由于目前在中国医疗机构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面临深化改革的一些体制性的、机制性的问题,这也是一些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条件。我们要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要深化医疗服务体制的改革,完善医疗机构的经济补偿和经济管理的政策,包括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的现象,这是长效机制。推动这三方面,我们才能保证专项治理结束以后,我们制定的一些制度仍然能够发生长效机制。所以,工作是阶段性的,但是,我们实现的目的是长远的。

    [美国彭博新闻社记者]: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我想问一下,2003年开始的试点,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提供了大概有多少?您也说希望扩张,您希望什么时候、扩张到农民的比例达到百分之多少?

    [毛群安]:感谢你提出的关于合作医疗体制的问题。应该说,由政府拿钱,为农民兴办医疗保险制度,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有一些人把这件事情和中国取消农业税作为同等重要的事项,认为是破天荒的。自从2002年中央作出决定,要在农村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这个过程中,中央政府率先提出,要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支持。

    从一开始,中央政府就在合作医疗的资金筹措方面承担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最初,最低30块钱的标准的时候,中央政府拿10块钱,地方政府拿10块钱,农民拿10块钱,中央政府的投资等于是占三分之一。去年在研究进一步试点的过程中,中央政府提出来,中央政府投入由10块钱增加到20块钱,地方政府也要由10块钱增加到20块钱。但是,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它的财力情况,分年度,比如说分两年来实现,中央政府是一次到位,农民缴费比例不变,还是10块钱。

    我们在这一次评估中也提出了问题,就是中央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过程的投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制度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还会不断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直到现在,中央政府投入的具体的数字,我在发布会之前也了解了,现在对2006年参加合作医疗的中央政府的投入,还正在进一步的测算之中。为什么?我刚才讲,中央政府的资金拨付要求地方政府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农民的缴费也到位的情况下,中央政府为了保证资金的筹措的安全性,就是要看到花名册,这个县有多少人,都是什么人,连名字都要看一下,然后中央按每个人20块钱拨付到位。

    今年中央政府投资是50亿,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随着合作医疗的面的扩大,中央的投入还在增加。关于在全国实施合作医疗的时间,今年国务院确定的是合作医疗的面要覆盖到40%以上的县,从现在的数据来看,已经达到了。明年,就是2007年,我们将要扩大到60%以上的县,到2008年达到80%以上的县,基本上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

    应该说,这个制度在几年里由试点到成立,这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时间表这么紧,进行得这么快,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健康的关心。中央政府在克服经费的困难,加大力度,快速地推广,目的是要帮助农民建立起医疗制度,抵御疾病的风险,这对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国税务报记者]:前段时间,印发了防治麻风病的规划,提出免费查处麻风病人50万例,查治查封病人的标准是多少?政府的财政补助是多少?

    [毛群安]:关于麻风病,可能很多同志不是非常了解和熟悉。应该说,在很多年前,麻风病还是大家说起来都感到非常可怕的一种疾病。我们国家在上个世纪就确立了要消灭麻风病的战略目标。经过这么多年的工作,我们开展了深入细致的防治麻风病工作。目前,我们国家新发的麻风病人非常少,但是,过去感染的麻风病人目前的生活还面临一些困难。

    国家对麻风病的防治,我们一要阻止麻风病在我们国家出现更多的新发病例,我们采取对麻风病人免费检查的工作。第二,我们正在做全国麻风病防治院的建立规划,国家拿钱,支持地方建立一些专门为麻风病人,特别是后期生活面临困难的麻风病人治病、建立生活的场所。现在中央拿出专项经费,对麻风病病人的防治和生活照顾国家拿出专项的资金,补贴地方,建设麻风病防治院。这个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中央已经批准投入经费,这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的麻风病防治性课题工作,因为它属于一个基本建设方面的工作。关于检查的经费,因为我们国家目前出现麻风病感染的地域性比较强,在一些地方有,所以,中央支持,由地方来负责组织实施。

    [日本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和今天的发布会没有关系。在今年的6月22号,美国《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了有关中国八位科研人员的文章,他们对在2003年11月份发生的一个病例经过研究发现,这个病人可能感染了禽流感。卫生部目前对这件事掌握什么消息?另外,今后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如何?

    [毛群安]:从媒体上报道这个消息以后,卫生部及时地进行了了解。现在了解的情况是,2003年11月25号,一名现役军人,当时医院怀疑是非典,最后经过实验室的检查,排除了肯定不是“非典”病例。但是,大家对什么原因导致这个人死亡,原因不清楚。后来,当时参与有关工作的科研人员,通过申请课题做持续性的研究,经过两年多的时间,他们经过对病人的病理标本进行分析研究,同时与国际国内发现的禽流感病毒比照,他们认为可能是一个禽流感的病例。

    首先说,科学家对病例的回顾性研究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我们赞成这种科学的态度。在我们应对新发传染病过程中,离不开科研工作。如果没有科研,我们就发现不了新的病例,也不能诊断,也不能治疗。所以,科学家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在这个消息发表之后,我们也与这些研究人员进行了联系。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确诊禽流感病例的规范,是需要进行实验室的平行检测的。什么概念?就是在一个实验室作出的结果,不足以证实,还必须再找一个符合资质要求的实验室做平行的实验检测,这样才能够算在实验室里证实这个人是不是感染了禽流感病毒。所以,消息发布以后,我们和这些科学家联系,我们也启动了平行实验。如果中国实验室最后核实,不管是不是,我们都会把这个消息公布。而且,这个事件发生以后,我们及时和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因为世界卫生组织也非常关注这个病例的情况。我们将了解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准备开展的工作和世界卫生组织进行了沟通。目前,平行实验的工作正在进行。谢谢!

    [中国医学论坛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6月29日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的修改,涉及到公司以及公司以外的其他行政人员的受贿的处罚。在刑法修正案里面的规定和卫生部出台的指导意见之间的衔接上,如果医务人员要是把起初收的回扣上缴的话,是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因为这里规定了资金较多和巨大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上个星期有媒体报道云南出现了“医闹”,一些无业人员为了谋取利益,根据医院里面出现的一些医患纠纷组织人员进行“医闹”,这个事件其实不是云南一地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有,严重扰乱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也损害了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利益,有的地方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不是很有原则地进行赔偿,这又牵涉到国有资产的流失,卫生部作为医院的行政管理机构,对这个事情怎么评价?是否有一些指导和措施?

    [毛群安]:时间关系,我简单回答。关于刑法修正案修改的报道我们也都注意了,我们肯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的一些规定和做法,必须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执行,这应该没有矛盾。关于你说的云南的报道我也看了,目前确实在一些医疗机构中,活跃着一批人,就是说现在在医疗机构里面经常活动的群体,他们不是“倒号”,而是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他们借这个名义,到医院通过闹事获得经济好处,是指这个意思。所以,媒体把他们叫“医闹”,就是闹事。

    卫生部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这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和手段。我们也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的沟通。应该说,这方面的规定也是有法可依的。所以,我们一方面提醒医疗机构,对这样的行为,如果出现了这样来闹事的行为,坚决给予回击,不要给他们成功的可能。另外,我们希望媒体报道的时候应该注意情况,我现在不能说很大的比例,但是有一些媒体持这样的态度,不管谁和医院闹纠纷和闹事,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我不就具体的事件进行分析,就是这种做法应该是有失平衡的。如果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

    [香港有线电视记者]:请教一下,刚才说设立受贿专项账户的问题,现在有多少地方设立了这样的账户,收回来的金额数是多少?材料里说,你们主要的政策是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是不是现在医疗行业这样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惩处多数会影响行业的延续?

    [毛群安]:我刚才已经解释,关于账户的规范设立和账户所收的钱将来怎么用,我们正在研究专门的管理办法。至于你讲到的这次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要打击极少数的人,教育大多数人。少数和多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是要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从理论上我们不可能查处所有的案件,但是我们通过典型案例的查处起到震慑的作用,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蔓延的势头。所以,通过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处,要教育大多数的医务人员,使他们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性。不管他过去有没有这样的行为,都需要我们加大力度进行宣传。就是没有这样的行为我们也要教育,如果我们不进行教育,也可能今后就会发生这样的行为。所以,加大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这是我们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的一个工作重点。希望大家不要误读这个材料。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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