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发布
 
教育部介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有关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4日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2006年第24次新闻发布会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向新闻界介绍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王旭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收看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直播的广大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并且关注我们教育部今年第24次新闻发布会。在这个会议之前,我们刚刚开了一个工作会议,就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网络视频工作会议”,就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向全国教育系统做了部署。在这个会议之后,我们紧接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我印象当中,这是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来比较特殊的一次,即一个工作会议结束后,跟着就开新闻发布会。这是根据我们教育部周济部长的指示开的,可见这个会议的内容有多么重要,希望广大记者朋友给予更大的关心和关注。

    说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可能刚才有的记者朋友已经旁听了我们工作会议的部分内容,这次会议带给我们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即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将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大家知道,我们在高等院校当中有一个“211”工程,就是在21世纪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如果打一个比方的话,我们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也有了类似的“211”工程,我们感到国家财政的阳光雨露已经撒满在我们教育系统的各个行业,各级各类的教育,这是非常令人兴奋的。

    关于这方面的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请到了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女士、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尧学先生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先生。下面,首先有请吴启迪女士向大家介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吴启迪]: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代表教育部向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里我们还有15所从高等院校来的领导,我也向他们表示欢迎和感谢。

    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很多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地要求。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这些又进一步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人人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能够更好的就业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这些都和我们职业教育有关,就像温总理在上次职业教育工作会上强调,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我们新时期面向全社会的教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了对职业教育领导和支持力度,尤其是财政部在这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经费增加的力度是很大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逐步加快,服务于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条件仍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明显不足,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办学机制还尚待改革与突破。这些都严重制约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因素。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切实把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增强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精神,为了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树立改革示范,引领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结合,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十一五”期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使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这样的基础上,按照以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同时兼顾地区、产业、办学类型等等因素,选择100所左右定位准确、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产学结合紧密、改革突出、辐射能力强的高等职业院校,通过五年,使院校在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的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在刚才开的会上,周济同志进一步强调了,这样100所左右的示范学校应该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这也是我们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一个目标。下面,我把这个计划的总体框架向大家做简单的介绍。

    第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总体来说有五个方面:

    1.提高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主要包括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另外高水平、“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建设教师队伍。另外和行业与企业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国际影响等等这些方面。这是在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2.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一个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计划和调整的机制,也就是形成比较灵活的机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要求和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这是培养人才模式方面。根据高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改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现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这实际上是在教学方面一系列的改革工作。

    3.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国家将在100所左右选出一批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度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要求这些重点支持的专业能够努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开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围绕这批重点建设的专业,还要建设一批相关的专业,就是和重点建设专业相关的,内在联系紧密的,资源可以共享的专业,形成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4.努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要积极的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的进行师资培训,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指学校的辐射能力,也就是它有很多为社会服务的功能,不仅是搞学历方面的教育,也要搞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做贡献,这些学校也要支持一些落后地区的发展。而且为自己区域内的师资培训作出贡献。这是其他的社会服务能力。 

    5.开展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工作。这是我们比较大的计划。我们计划针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有重点的支持、开发、研制若干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IT的技术使得全国高等学校共享资源,资源库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的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构建“双证书”的体系。这些学校有最好的教材、课程,以及最好的教师,共同建设资源库以后,实现全国共享。

    二、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 

    从2006—2010年5年内,分年度逐步实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年度考核、分期安排资金的程序进行操作。中央财政对入选的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对项目进行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2006年重点制定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并且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的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2007年在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同时启动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2008年我们将完成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并且进行验收,也就是说2006年做的这批就要对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项目建设,启动第三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2009——2010年这两年当中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及验收,2010年完成第三批项目建设及验收,对淘汰的漏额数进行补充。也就是说,前几年有不行的,后面进行补充,对于突出的院校进行奖励和表彰。

    三、关于确保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顺利有效实施,我们应该为计划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中间我们想谈几点:

    1.必须明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建设计划的实施要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的资金,中央财政是进行引导和推广的作用。“十一五”期间除了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教学实训条件的改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课程体系的改革以及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各地要把示范型院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的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示范院校的支持力度。 

    此外各地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的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保证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

    2.中央和地方都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例如为了保证生源质量,我们现在初步考虑,也可能优先考虑这些院校招生的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为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应该支持示范性院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运用。加大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关心贫困家庭学生,这些学校里面可能多招一些贫困学生,我们多进行一些资助。鼓励企业和示范院校共同建立示范实训实习基地,建立产学结合的机制,这一点对学校来说,非常重要。

    要求示范性院校积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加强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示范院校与其他相关院校以及行业企业间的配合,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对建设计划实施成效显著的示范院校的负责人,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

    3.示范院校要在改革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多下工夫。例如示范院校要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主动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关键能力的培养融入到我们的专业教学体系当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要把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情况,以及职业技术和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环境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的培养。这些都必须要改革,才能使人才更加适应就业的需要。

    4.强调管理。为给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保证示范性院校的改革试点取得成效,确保资金利用效益,我们两部要建立公共的管理平台,建立信息采集和绩效监控体系。此外高等职业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还要开展战略性的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在积极发展的过程当中,要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效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一定会逐步实现,并且全面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区域发展的有力支撑。周部长对我们提出一个很高的要求,就是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要在世界上要办出特色,成为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教育体系。我想,我们也是可以逐步做到的。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链接
· 教育部直属机关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 教育部、财政部启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的通知
· 教育部:高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国教材
· 中国教育新闻网开通 教育部部长出席开通仪式
· 教育部对教育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