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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交通安全形势暨预防重特大事故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网

    2006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暨公安部部署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措施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作现场新闻发布。

发布会由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

    主持人武和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今天通报的主要内容是今年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公安部部署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措施的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先生,由他给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公安部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作出了重要批示。从今年10月中旬以来,为了科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公安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积极采取主动预防的战略,针对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易发多发时间和路段加大了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效果。

    同时,坚持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醒和帮助大家及时了解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及时了解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治的工作重点,了解和吸取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进一步帮助群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自我保护能力,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更为重要的是,在充分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同时,进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了遏制事故,降低人员伤亡,减少损失的目标。

    下面我们请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作现场新闻发布。

    王金彪: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的到来,也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们交管部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今天我向各位通报公安机关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和今年以来,主要是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

    刚才主持人也介绍了,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根据近几年我们对第四季度交通事故的分析所获得的规律和特点,公安部采取了积极主动的预防战略,从10月中旬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70天的全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在这期间,我们集中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企业和驾驶人整顿、道路秩序整顿三个攻坚战。自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保持了全国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

    下面介绍一下主要的几项工作:

    第一个方面,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努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专项行动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在各类媒体社会宣传栏目6600个,播发宣传稿件9万件,新闻界的朋友功不可没,在此我特别感谢大家对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感谢大家作出的重要贡献,也向大家表示敬意。

    此外,公安机关也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采取了一些传统的宣传方法,比如悬挂标语、张贴挂图、播放音像视频和音频资料,使交通安全入村、入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全国一共报道交通违法行为49万起,事故案例4520个,受教育群众达到2.1亿人次,充分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也赢得了群众的热心参与。

    第二方面,集中警力,充实基层,严格执法。专项行动期间,我们一直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的态势,专项行动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华中片区、西南片区以及校车集中整治等几个统一的行动。全国共出动警力284万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90万起,其中超速行驶104万起,客运车超员载客7.9万起,驾驶员疲劳驾驶3.8万起。

    第三方面,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整顿,深化源头管理。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共深入8195家客运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2071份;检查客运车辆64.4万辆,停运客运车辆4456辆;调整山区公路三级以下客运省内班线171条,跨省班线76条;追究客运企业责任191次,处理8783名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消除了一大批客运安全隐患。

    第四方面,加大督察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先后派出38个督察组、180人次深入各地开展检查,全国共派出428个工作组、6841人次赴基层开展明查暗访,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效果: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万起,造成7792人死亡、3.3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8%、17%、15%和37%。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起,造成12人死亡,同比减少52人。

    11月份的事故大概有几个特点,下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有所减少,占事故总量的86.1%,比去年同期下降6.1个百分点。造成6661人死亡,同比下降23.3%,这是机动车的肇事违法有所下降的情况。

    第二,从道路上来看,公路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其中国省道交通事故3497人死亡,同比下降25%,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造成305人死亡,同比下降40%,公路上违法行为因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9.3%。

    第三,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导致2906人死亡,同比减少642人,其中公路客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38人。

    11月份事故特点:一是城市快速路事故同比增幅较大。11月城市快速路交通事故造成305人死亡,上升幅度较大。二是个人自用车交通事故继续上升。11月,个人自用车交通事故导致3843人死亡,同比上升51%。三是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机动车违法停放导致的事故造成245人死亡,同比上升10.4%。四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上升。11月份,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454人死亡,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其中,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交通事故造成55人死亡。五是超速行驶仍然是导致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11月份,因超速行驶造成896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11.5%,其他较多的还有不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六是碰撞事故导致5509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0.7%。七是早晚高峰时段和双休日事故较多。7时至8时、17时至19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906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24.5%;双休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515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32.3%。

    1至11月份,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4.9万起,造成8.2万人死亡、40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6亿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3210起,下降15.3%;死亡人数减少7514人,下降8.4%;受伤人数减少33439人,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7亿元,下降21.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35起,同比减少7起,造成507人死亡,同比减少205人。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12月份的交通安全形势和下一步工作的要点:

    12月份的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也不是很乐观。虽说事故总量不断下降,但每年12月份都是事故比较高发的月份。这几年看,12月份交通事故相对比较多,特别是最近两年,2004和2005年,一次死亡10人的特大事故比较高发。所以,我们预防交通事故的任务还是很艰巨。

    有几个因素影响12月份的交通安全,一个是山区的公路通行比较差,特别是西南地区。山区公路通行条件比较差,特别是冬季通行条件相对降低。西南地区往年特大事故比较集中。二是天气因素,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2月份,全国北方的降雪、南方的降雨范围和降雨量、降雪量都会有所增加。北方的大部分地区都会出现大面积的冰冻,降雨、降雪和雾天相对比较多一些,在这种情况下,道路的能见度低、路面结冰或者有雨雪,都会减低摩擦系数,容易引发车辆的碰撞、翻车以及高速公路的多车相撞的事故。三是公路交通量增加,风险会相应加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12月,全国完成公路货运量12.9亿吨,客运量14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0.6%,预计今年公路客运、货运仍将保持高位运行。国、省道交通压力仍然较大。2005年12月,国、省道交通事故造成4567人死亡,占当月死亡人数的66.6%,为全年国、省道交通事故高发期。其中,320国道、107国道、210国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同年11月上升20%以上。四是进入农闲季节,农村地区赶集、赶场增多,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出行量加大,县乡公路交通压力有所增加。2005年12月,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事故共造成3045人死亡,占当月死亡人数的32.8%;县乡公路发生事故造成2078人死亡,占当月事故死亡人数的22.4%。

    到年内,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行动是从10月中旬开始持续到年底的,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保持工作的力度。我们基本的目标是要保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总量有所下降,或者巩固现在的成果,其中要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专项行动。公安部已经部署农村的派出所协助管理交通,动员了所有的警力参加交通管理,并在高速公路和华东、西南几个片区分别开展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统一行动。同时,我们也汲取了哈尔滨城市特大事故的教训,会同国家教育部,部署开展了中小学校车的集中整治的统一行动。我们还会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恶劣天气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管理,努力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冬季到了,借此机会给公众出行提几条建议,也算是安全提示。

    第一条希望大家能够系好安全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希望所有的朋友系好安全带。我们中国人有一种误解,或者说相当多的人有这种误解,开车的需要系安全带,或者坐在前排的人需要系安全带,我给大家的忠告是,无论你坐在哪儿,无论是客车还是货车,无论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只要有安全带的地方,希望系起来,这是维系我们生命的一项重要措施,非常重要。

    还有一点希望大家能帮助我们宣传一下,很多人以为上高速才需要系安全带,其实只要你上车,就要系安全带。因为在城市或者其他的公路上,你不能保证你的行车速度都是很低的,或者你的行车速度低,但你不能保证其他人开车速度也会很低,如果发生事故,还是会造成一些伤亡的。所以,希望媒体能够让更多的公众了解这点,系紧安全带,这点非常重要。

    第二,行车时一定要遵守限速的规定,要减速行驶。要遵守交通标志所设定的限速,在遇有雨天、雪天、雾天,还要比照限制速度,降低行驶速度。

    第三,希望司机能够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这是道路通行的一条基本的规则。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行驶在斑马线上的时候,就是人行横道线,遇有行人通行的时候,应该停车让行,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则,我也希望借助记者朋友的渠道,向司机做一个宣传。其实通行不在于那一分一秒。我曾经试验过,在北京的王府井步行街过到东方广场商业中心的路口,是北京最繁忙的行人路口,还有通行机动车,有一个弯道,那儿的行人通行难度很大。我在那儿走过很多次,你让行人的时候,行人也会主动让你,大家互相礼让,最多的时间不会延误30秒就能通行过去。有的人讲,因为中国人太多,行人也太多,行人也不守规则,如果一味地让行人,车可能会过不去,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是不正确的认识,大家可以试一试。所以,机动车还是要让行人行横道线上的行人。我也建议记者朋友大家能够通过宣传,营造一种新的道德风尚,希望通过宣传引导,让我们驾驶员、通行者都把规则作为规范我们行为的准则,让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这点非常重要,我们的通行秩序、安全、效率都是要通过规则来确立,大家一定要遵守通行规则。可以把安全礼让作为交通道德的一种理念来确立,把遵守通行规则作为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要求,作为公民道德水准的一项重要标识,在社会中进行宣传、教育。

    很多人有一种概念,过去不叫违法,叫违章,违章不是违法,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我们在舆论上应该做一个正确的引导。把遵守交通规则作为公民的意识,要建立一种道德体系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遵守规则,作为一个人的品格修养的美德应该受到赞誉,作为一种修养应该受到尊重,也作为一种风度受到羡慕,同时我们也规范不遵守规则的人。

    再一个建议,在雨雪天气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大家注意驾驶的技巧。我想大家在学车的时候,教官都教授过这些内容,雨雪雾天的通行条件差、能见度低,道路上的摩擦系数会减低,这时候大家一定要减速,比平时还要进一步减速,同时要保持安全的车距,在冰雪路面、湿滑路面,驾车的时候要匀速行驶,遇有情况要有预先制动,不要踩急刹车,特别是冰雪路面,踩急刹车会导致侧滑,特别是会车的时候,要减速行驶,保证安全。

    总体来讲,我想给所有的人一个忠告,没有任何事情比我们的生命更重要,借助我认识的一位老工程师说过的一句话“你一定要遵守通行规则、交通规则,同时不要相信别人也会和你一样遵守交通规则”,希望大家能记住这点。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通过你们的努力使我们的专项行动,使我们的交通安全得到进一步宣传,使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让我们共同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安全的一个良好的氛围,也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障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武和平:刚才王副局长就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情况,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的提示给大家做了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也是在座各位记者关心的问题,下面请大家提问。

    记者:11.21 事故的原因调查清楚了吗?责任人的情况怎么样?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校车安全整治行动的具体情况如何?

    王金彪:11.21是发生在黑龙江省下面的一个县级市——双城市的特大交通事故,8人死亡,39人受伤。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也非常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作出重要批示,部领导其他同志也有批示。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现在已经查清了,就是驾驶员超速行驶,超员载客,驾驶员驾驶着与准驾车不符的车辆,他持有货车的驾驶执照。同时,经过检测,这辆车的制动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这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以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调查这件事情的管理责任,这件事情正在进行当中。我们初步了解的情况是,目前公安机关的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处理。我刚才给大家介绍了,这辆车有多种违法行为,首先肇事车辆4次转让没有依法进行登记,连续4年没有参加年度审验,制动系统也是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所有人还擅自变更了车身的颜色,这个项目也没有依法进行登记。从2004年12月份开始,这辆车一直从事非法营运,没有办理合法手续,驾驶人也没有从事营运的资格,而且持有的驾驶证与车辆车型不相符合,在道路上经常有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的时候,这辆车核载人数是26人,当时载客52人,超员百分之百,非常严重。这辆车长期在路上通行,没有被查究,当地交管部门、民警在工作上存在失职行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理决定,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分。

    关于校车的排查整顿,按照中央领导的批示,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顿的通知,公安部也发了通知和要求。我们大概做了几项工作,一是对现有接送学生的所有车辆进行排查,包括校车,应该严格界定有合法的营运手续,并经过学校校方认可,签有运输合同的车辆,合法的车辆,并贴有专门标志的车辆才能称为校车。像哈尔滨这辆车,是属于非法营运,不是正规的校车来接送学生,违法行为很多。所以,我们进行了摸底排查,合法的要进行登记,同时对违法经营、不合手续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取缔。同时,对驾驶人、车辆的所有人要见面加强教育,所有的车辆要进行一次安全检验,主要指合法的车辆,保证它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符合技术标准,保证安全。现在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武和平:我再补充一下。王局长介绍了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当地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现在实际上在全国已经开始了大清查、大整改,但是痛定思痛,这起特大的、危害小学生生命安全的事故,剖析它的原因还有其他一些问题,提示我们如何从源头上预防来消除隐患,经过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非法运营的车辆存在着飙车、半路捡客的情况,司机素质比较低下,为了争夺生源,甚至压低价格,严重超载,为了躲避检查,把学生放在距离校园区很远的地方,都是一些不安全的因素。

    二是非法车辆的无序竞争问题,因为这些非法车辆,俗话讲叫黑车,他们省去了学生的保险费、公司的管理费,有的甚至使用的是报废车辆、过期车辆、没有办合法手续的车辆,甚至不交养路费、过桥费、保险费等等,这些问题就使黑车在接送学生的问题上挤占了合法运营的市场。所以,现在剖析这些原因,是想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这些问题。根据调查的情况来看,亟待需要规范这项服务产业,建立产业的准入制度,完善行业法律监管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处理了当地8个相关责任人。

    同时,我们觉得还应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教育监管、运输管理、综合治理、从严执法。作为公安机关,要继续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上求实效,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和重点单位实行动态安全监管,在源头监管上求落实、求实效。

    第二,在路面管控上求实效,加大多发路段、时段的监控,加大执法力度。在危险路段、高速公路上求实效,坚决把重特大事故压下来,现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十分辛苦,风餐露宿,动员了大批警力资源,采取了多种措施,特别是在12月份到来的时候,每年春运高峰即将来临的时候,提前部署,精心组织,为大家出行创造安全、祥和的道路安全交通秩序。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我们知道在年底和过年期间,交通意外事故会特别多,我们每年都会看到很多的香港旅行团碰到很多的交通意外,无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机械故障的问题,还有路段特别危险,还有司机疲劳驾驶的问题,我想知道你们在专项行动中,有没有针对香港旅行团方面有针对性的主动地去防止事故的发生?

    王金彪:我们不会针对某一类人做具体的规定或者要求,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在道路通行当中应该是人人平等,谁都要遵守法律和法规。当然,我们在专项行动中,我前面已经介绍了这次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提示,因为我们是“一国两制”,香港的道路通行规则不同,香港是左侧通行,香港驾驶员进入内地以后,在各个路段应该会得到我们民警的友好提示,因为我们在各个省、市地都有交通民警设立的执法服务站,会对所有的客运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有没有超员、疲劳驾驶,对过往的司机作出安全的提示。

    香港商业电台记者: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差不多35万起交通意外,但是你们好象没有交待主要的原因是什么?有多少发生在高速路上?其中超载的比例怎样?在春节以前,也是很多人回乡的时候,你们会怎么样打击超载行为?

    王金彪:对于超员载客的驾驶行为,我们历来是从严管理的,超载是两个概念,一个是货运汽车超过规定的载货量进行载货,大家知道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治理货车的超载、超限,为什么会出现两个概念呢?因为有两个法律制度,有一个规范的冲突。货运车超限的治理现在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全国在治理超限。交警的配合主要是负责拦车、检查,要进站,进交通部门设立的站口称重、卸载,交通公路部门会做出相应的处罚。因为法律规范的冲突,政策由交通部门在牵头做,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再一个,客运车辆的超员载客问题,这种行为我们近几年持续保持严管,因为它会增加事故的危害后果,我们一直把它列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一直在严格加强监管,这也是我们今后的管理重点,也是这次专项行动所治理的违法行为。

    武和平:在结束前我给大家做一个说明,因为今天的会议比较紧急,所以我们发给大家的有关数据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一下。大家发稿的时候注意看一看中国网,如果我们有最新的数字,会通过中国网提供给大家。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发布内容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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