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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举行发布会通报海关缉私警察有关工作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7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3月27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关缉私警察有关工作情况。发布会将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文健将作现场新闻发布。

    海关缉私警察常年战斗生活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执行海关监管任务第一线,他们忠诚捍卫国家利益,无私无畏地与走私分子进行斗争,做出了突出贡献。8年来,海关缉私警察先后破获了一大批涉税和非涉税的走私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打击行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践证明,这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优秀队伍。

    一、海关缉私警察的基本情况及组织机构

    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海关缉私警察。1999年1月5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挂牌成立,至当年6月底,全国各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相继成立。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缉私警察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各侦查分(支)局也相继更名为所在海关缉私局(分局)。

    缉私警察实行海关和公安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海关总署缉私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海关总署缉私局在广东分署设立广东分署缉私局,在全国41个直属海关分别设立各直属海关缉私局,在部分隶属海关还设有170个隶属海关缉私分局。广东分署缉私局、各直属海关缉私局同时列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序列,为所在省(市)公安厅(局)走私犯罪侦查局。

    目前,全国海关缉私警察共有9023人,具有学历高、年龄轻的特点。在8年多的反走私斗争实践中,涌现出包括“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海关先进工作者”在内的101名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和59个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有29人荣立了个人一等功,145人荣立个人二等功。缉私警察除配备有陆上执法武器装备外,还装备有212艘缉私船艇,船艇总吨位近两万吨。

    二、海关缉私警察的主要职责

    海关缉私警察依照《海关法》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海关打击走私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各项任务,主要职责有: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此外,海关总署缉私局还承担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缉私警察职责范围涵盖了走私犯罪侦查、海上缉私、走私违规案件查处、缉私情报、国际执法合作等多项职能。

    三、海关缉私警察主要工作成果

    ——迅速扭转1998年前后猖獗一时的走私局面,有效遏制了大规模走私回潮势头。缉私警察组建后,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打击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活动的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侦破了厦门“420”、汕头“815”专案等一批大要案,摧毁了一批长期盘踞一方的重大走私犯罪团伙,迅速扭转了1998年前后猖獗一时的走私局面,严峻的反走私斗争形势得到有效控制。1999年以来,海关缉私警察已立案侦办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0415起,案值1321.4亿元,涉嫌偷逃税522.8亿元;移送起诉6596起,案值1269.9亿元,涉嫌偷逃税531.5亿元;对27089名走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执行逮捕1308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5061人。此外,2003年缉私警察开始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以来,已立案调查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4.3万起,案值536亿元。仅2006年,共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1139起,案值135.5亿元;查获走私行为案件6503起,案值17.7亿元;查获违规案件29263起,案值200.4亿元。

    ——有效维护口岸进出口秩序,促进了海关税收的连年大幅增长。缉私警察成立后的1999年,海关税收从1998年的879亿元,增加至1590.7亿元,增长了81%,到2006年海关税收已达6104.2亿元,实现连年大幅增长,为中央财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同时,由于加大了对成品油、纺织原料、钢材、汽车、通讯器材等重点商品走私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市场价格恢复到较合理水平,国内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严厉打击毒品等非涉税走私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截至2006年底,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查各类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116起,共对308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走私毒品案件立案1034起,缴获各类毒品约15.2吨,仅2006年,共查获走私毒品、制毒品案件335起,缴获各类毒品789公斤,同比分别增长91.9%和65.5%;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立案395起;走私废物案件立案265起;走私淫秽物品案件立案202起;其他,走私文物、易制毒化学品、假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枪支、弹药、贵重金属等案件共立案220起。

    ——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国际执法合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开辟了国际警务、司法合作渠道。一是灵活引领境外执法力量与中国海关缉私部门的合作。2004年以来,海关总署缉私局积极参与并主导本地区的执法合作工作。以每年与外国驻京执法联络官(FLECC)举行研讨会为契机,搭建起了中国海关缉私部门与国外执法机构密切的海关、警务、司法合作平台。二是深化中国海关缉私部门与国外、境外海关的务实合作。几年来,海关总署缉私局始终把国际执法合作与缉私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与多个国家和地区一道,联合侦办了“7•07”、“1•11”等重特大案件。三是积极承办亚太RILO(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平台,主动为海关缉私工作服务。2003年起,海关总署缉私局代海关总署接受了承办亚太RILO的任务,将亚太RILO由日本移址到北京。在情报信息交流交换、打击毒品走私、掌握WCO最新动态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亚太RILO无法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在亚太成员海关间开展打击消耗臭氧物质和有害废物走私的“补天行动”、打击香烟走私的“鳄鱼行动”,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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