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所谓中方“单方面”开发
“天外天”油气田问题答记者问
问:日本《产经新闻》4日报道称,中方在今年6月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发表原则共识后,仍对“天外天”油气田进行单方面开发作业,违反了双方就上述海域共同开发继续进行磋商的共识。请问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日本《产经新闻》的有关报道是对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的曲解。“天外天”等油气田位于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中方对有关油气田进行开发活动是行使中方固有的主权权利。中日双方原则共识中提到的有待就共同开发继续磋商的“其他海域”,不包括无争议的中方海域,不存在中日双方就上述海域油气田进行共同开发的问题。
4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答记者问
问:中海油(香港)公司昨天宣布“天外天”油气区块已经开始供气,你对此有何评论?这是否违反了《联合新闻公报》的内容和精神?
答:我刚才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已经阐述了我们的立场。中方目前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活动是在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的,是行使主权权力的正当活动。至于你提到的具体的油气开发属于企业行为,具体情况我不了解。
追问:日方认为中方在东海开采的一些油气田位于争议区域,你的意思是中国不接受日方的划界主张吗?
答:中方对东海划界的主张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一系列现代海洋法规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我们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日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有自己的主张,中日双方存在争议。对待争议,我们主张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你刚才提到的那个问题,是基于日方提出的“中间线”原则,认为中国的油气开发活动越过了日本主张的“中间线”。对于日方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中间线”,中方是不予承认的。这一立场不会改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