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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会介绍《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9日   来源:中国网

卫生部就《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情况举行发布会

    卫生部于11月9日下午15:00在卫生部(西直门外南路1号)5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邓海华: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昨天是记者节,利用这个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节日的问候,并且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卫生工作的关心。今天的例行发布会将向大家通报几个信息。

    第一,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定印发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于卫生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职责分工为依据,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使信息分类更加明晰、发布主体更加明确、公布的内容更加科学规范并具有可操作性。《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的分类。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分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和各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卫生部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影响仅限于其辖区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统一发布。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能依法发布日常监管信息。二是逐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信息公布管理制度,要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布平台。要明确信息通报的形式、渠道和责任部门,及时按职责分工进行处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与会商制度。《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的机制,明确信息通报形式、通报渠道和责任。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公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前,应提前通报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会商。

    《办法》还要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解疑释惑,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个要通报的信息是卫生部和教育部共同印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在2003年对全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对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与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版《管理办法》共26条,主要内容的包括: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分工和职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状况要求;托幼机构中保健室和卫生室的设置要求;卫生保健人员的要求、配备比例及职责;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在园(所)疑患传染病、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等情况下的健康检查要求;相关罚则等。较旧版《管理办法》具体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卫生、教育部门的职责,要求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二是明确了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职责。三是与《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四是从保护儿童健康角度出发,将卫生保健状况合格作为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的前置条件,以保证托幼机构在收托儿童之前其卫生保健工作符合有关标准,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五是明确了托幼机构可以设立卫生室或者保健室,但其有不同的设立要求和职能。六是对原办法中保健人员的配备比例进行了调整。七是明确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要求。八是强调了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新《管理办法》还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强化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分工协作监管机制,有序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执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明确各自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工作。

    第三个信息是卫生部将举办2010年联合国糖尿病日主题活动。

    今年11月14日是第4个“联合国糖尿病日”,主题是“糖尿病教育与预防”,口号是“控制糖尿病,刻不容缓”。为响应联合国的号召,唤起全社会对糖尿病防治工作的重视,推动糖尿病防控工作的开展,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0年7月正式启动了大型糖尿病防治宣传行动——“蓝光行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民健康教育、糖尿病高危人群血糖筛查、蓝环测试、发放蓝环胸针、社区糖尿病管理单元试点等活动,并将于11月14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当天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糖尿病患病率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显示,我国约有糖尿病患者2000多万,另有近2000万糖耐量低减者。糖尿病需要终身监测及治疗,如果不能得到良好的控制,高血糖带来的微血管和大血管并发症,将导致患者继发心血管疾病、血脂异常、失明、卒中、肾功能衰竭和截肢等严重并发症,严重危害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糖尿病的公众知晓率和治疗率仍然非常低,对糖尿病流行的危险因素、预防的必要性等普遍认识不足,远低于西方国家平均水平,严重影响我国糖尿病的防治和控制。针对这一情况,卫生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公众健康教育,高危人群干预和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着力推动糖尿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的提高。

    本次蓝光行动从7月份启动至今,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了大众媒体的有效传播作用。11月14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当天的主题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10时在北京八达岭长城举行“万人登长城 抗击糖尿病”活动,15时在人民大会堂一楼中央大厅举办 “点亮蓝光·中国2010”宣传活动,18时在国家大剧院举办 “蓝光行动专场音乐会”。 欢迎广大媒体朋友们参与。届时国际糖尿病联盟主席Jean Claude Mbanya等外宾将出席宣传活动。

    第四个是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面的信息。

    今年,中央确定了辽宁鞍山等16个城市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各省确定了北京等31个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陆续启动了试点工作。从目前的总体情况看,试点城市的改革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运行平稳、开局良好。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中,有12个城市专门成立了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有13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发布了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城市出台了一批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主要是规划布局、社保和新农合支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医院发展建设、财政补偿政策等。三是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把作用直接和易于操作的任务作为改革重点。北京、上海、鞍山、芜湖、宝鸡、鄂州等城市重点抓好公立医院设置规划和布局,医保和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总额预付和即时结算等工作;上海、天津等城市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深圳市实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办院管、一体化、网络化建设;陕西省重点抓好子长县、府谷县、镇安县、神木县等一批县级医院改革;天津市泰达心血管病医院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模式,在改革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各医院普遍开展了预约诊疗、整体护理、临床路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投诉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同时,北京、洛阳市对公立医院管理体制,镇江、潍坊、深圳市对法人治理结构,北京、鞍山、芜湖、马鞍山市对补偿机制,深圳、宝鸡市对上下联动机制,昆明市对多元化办医体制,都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改革探索。

    在各试点城市改革推进的同时,中央层面的有关工作有序开展。卫生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入手,研究制定有关规划调整城乡资源、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推进“一卡通”和医保即时结算、改善医院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同时,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指导和经验总结与推广,加强相关的政策与管理培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搭建信息交流的平台等。在全国的面上推进几项工作,包括推行预约诊疗、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投诉管理,全国1200所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北京16所三级医院复诊预约率已达80%以上;在全国900多家医院的7300多个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在23个省110家医院对112种疾病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在22个省(区市)近100家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在5个省市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选择50个病种开展单病种付费试点;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已有近千名儿童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加强农村县级医院配套改造和技术管理改革,1100多所三级医院与2139家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县级医院医疗资源得到扩充,平均开放床位已占到全国医院床位总数的39%,住院人次占全国公立医院总量的47%,病床使用率达到92%,人均诊疗费用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专家认为,从总体看,地方各级政府和公立医院蕴藏着巨大的改革智慧和动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得到了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各试点城市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做法,丰富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策略方法,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使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

    接下来的时间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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