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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高官会等答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12日 18时58分   来源:外交部网站

    2012年1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中方高级代表团即将访问苏丹和南苏丹,请介绍有关情况。

    答:应南苏丹苏丹人民解放运动、苏丹全国大会党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将率中共代表团于1月13日至15日分别访问南苏丹和苏丹,会见两国领导人,就党际交流、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看法。

    问:近日,一名伊朗核科学家遭遇爆炸袭击身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注意到有关报道,中方反对一切暴力行为。

    问:温家宝总理近日将访问三个海湾能源大国,中方是否会要求有关产油国增加石油产量以稳定国际油价?

    答:温总理此访将同沙特、阿联酋、卡塔尔三国领导人就广泛领域合作交换看法,不仅包括能源,还包括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人文等。中国同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一样,在能源领域与海湾三国保持着正常的合作。访问期间,中国与上述三国还将在人文、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签署一系列合作文件。

    问: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次高官会即将举行,请你介绍此次会议的主要情况。

    答: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次高官会将于1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和东盟10国的高官将与会。会议将回顾落实《宣言》进展情况,重点讨论推动《宣言》框架下的务实合作事宜。

    2011年是落实《宣言》进程取得积极进展和重要成果的一年。7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就落实《宣言》指导方针达成一致,为推动落实《宣言》铺平了道路。12月,南海区域海洋学研讨会、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研讨会成功在中国举办,《宣言》框架下的务实合作启动实施。为开展中国与东盟海上务实合作、推动落实《宣言》,中方设立了3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

    今年是《宣言》签署十周年,中方愿与东盟国家共同努力,开好此次高官会,抓住当前难得机遇,维护南海务实合作势头,推动全面落实《宣言》,促进南海和平稳定,造福各国人民。

    问:菲律宾外长罗萨里奥周二发表声明,呼吁和平解决有关南海出现的领土主权争端,并称相关国家应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最终解决争端。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中方一直主张中菲双方在充分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南海争议。

    中方致力于与菲律宾开展睦邻友好合作。妥善处理南海争议,确保中菲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是两国达成的共识,双方的沟通渠道也是畅通的。中菲将于1月14日在北京举行第17次外交磋商,双方将就双边关系、加强务实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此外,双方还将就妥善处理南海争议,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交换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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