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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35周年答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12日 17时37分   来源:外交部网站

    问:今天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35周年纪念日,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35年前的今天,中日双方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条约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明确了中日世代友好的大方向,进一步巩固了中日关系长远发展的政治基础。条约值得双方很好纪念和遵循。

    中日互为近邻,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当前中日关系面临严重困难,双方应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基础上,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两国关系面临的问题,推动两国关系恢复正常发展。 

新华时评:中日关系不应淡忘的纪念日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 徐松)35年前的今天,中日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个本该隆重庆祝一番的重要纪念日却因为中日关系当前的局势,显得分外冷清。

    回想当年,邓小平和福田赳夫等中日两国老一辈政治家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战略决断,推动条约的缔结,极大推动了中日两国其后关系的迅速发展。《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因而也成为指导中日关系发展的四个重要政治文件之一,彪炳史册。

    中日双方本该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隆重地纪念,以秉持和发扬中日之间“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和平发展”的精神,以重申“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的约定,以思考如何在新的国际和地区形势下赋予条约新的生命力。 >>>详细阅读

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委员在日共商改善中日关系

    新华社日本长崎7月23日电(记者 张诚)第五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中日双方委员23日出席了在日本长崎举行的“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5周年暨长崎县日中亲善协议会成立40周年研讨会”,就如何改善中日关系交换了意见。

    中方委员、联合国前副秘书长陈健在主旨演讲中总结了中日邦交正常化41年来的三点经验,分别是“和平发展、共同进步”,“优势互补、平等互利”,“民间先行、以民促官”。

    陈健说,当前中日关系的紧张局面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中国的发展对日本是机遇,希望日方能全面、客观、公正、包容地看待中国发展,奉行积极友善的对华政策。他呼吁双方遵循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精神,更加积极地开展地区和民间交流,为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积聚正能量。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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