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宁波市:路林市场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27日 16时20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2〕第4号

    路林市场1#地块建设用地项目征收江北区甬江街道路林村集体土地0.1845公顷。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土资函〔2011〕59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浙土字A〔2011〕-0703号)、《宁波市三江片征地补偿暂行规定》(甬政发〔2003〕97号)与《关于调整宁波市三江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甬政发〔2009〕24号)的规定,我局对征地补偿登记情况进行了复核,并拟定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如下:

    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三、征地补偿总费用

    四、农业人口安置: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数为0人,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和社保安置等。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征求被征地村意见。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