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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31日 12时57分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这一主题,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自律水平,进一步提升工商执法监管人员履职尽责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提振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宣传教育活动效果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各方面作用,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实际效果。

    (一)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为主要载体,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二)以举办食品安全专题情况通报会或通气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执法成效,全面反映各级工商部门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的措施办法、工作经验和成效。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材料”发放等活动。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执法人员、食品经营者、消费者踊跃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四)加强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企业内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食品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三、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实施和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调协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宣传联络机制的作用,切实把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于宣传活动始终。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反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积极引导食品科学消费,有效提振食品消费的信心。

    (三)强化舆情监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和舆情监测研判,严格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制度,有效防范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确保舆论宣传平稳有序。

    (四)抓好督促检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引导与日常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和《全国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联系人:陈雪磊,联系电话:010-68033359(传真)。

    附件:《全国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全国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成立宣传周组织机构

 

2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3

开设专栏、专题

 

播放公益广告

 

举办专题展览

场次

 

组织街头咨询

场次

 

张贴海报标语

 

印发科普读物

册(份)

 

4

举办食品安全论坛

场次

 

举办新闻通报会或通气会

场次

 

5

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参加人次

 

6

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

 

7

举办食品经营者培训班

个次

 

培训食品经营者

人次

 

8

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企业)举办培训班

个次

 

培训人员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