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6-0010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证券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2006年06月08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同意废止《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
文  号: 国函〔2006〕46号 主 题 词: 金融 证券 办法 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废止《证券结算风险
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

国函〔2006〕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会《关于修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请示》(证监发〔2006〕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废止200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4月由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由你会会同财政部发布。自新办法施行之日起原办法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