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7-0003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2007年02月16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文  号: 国函〔2007〕17号 主 题 词: 民政 行政区划 重庆 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江北区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7〕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6〕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江北区华新街街道迁移至江北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