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5-0003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5年02月28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2005〕18号 主 题 词: 体育 运动会 山东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
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5〕18号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由山东省承办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5〕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省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

  二、请你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勤俭效能的精神,共同组织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

  三、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经费主要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