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6-0001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6年01月23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2006〕8号 主 题 词: 文化 文物 江苏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盐城海盐博物馆
冠 名 问 题 的 复 函

国办函〔2006〕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批准将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海盐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5〕9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江苏盐城建设的海盐博物馆名称可定为“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