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4-0008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1994年03月22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举办香港——北京汽车拉力赛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1994〕32号 主 题 词: 体育 信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举办

香港——北京汽车拉力赛的复函

 

国办函〔199432

 

国家体委:

   你委《关于继续举办香港——北京汽车拉力赛的请示》(94〕体摩字3)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于1994年和1995年连续两年继续举办香港——北京汽车拉力赛。

二、比赛涉及的赛程路线、摄像录像器材、通讯设备及技术资料、进口专用车辆及零配件、外国和港澳记者采访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