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铁道部
保留中国铁路工程发包公司的通知
国办函〔1990〕65号
铁道部、国家工商局:。
铁道部《关于保留中国铁路工程发包公司的请示》(铁人劳〔1990〕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铁道部保留中国铁路工程发包公司。请按规定理注册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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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铁道部
保留中国铁路工程发包公司的通知
国办函〔1990〕65号
铁道部、国家工商局:。
铁道部《关于保留中国铁路工程发包公司的请示》(铁人劳〔1990〕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铁道部保留中国铁路工程发包公司。请按规定理注册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