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3-0006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93年06月06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安鲛驹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文  号: 国函〔1993〕79号 主 题 词: 武警 任免 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安鲛驹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国函〔199379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安鲛驹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

   免去左印生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蒋金锵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吕寿延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吴双战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金仁燮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张钰钟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由大校军衔改授武警大校警衔;

   免去李之云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高文远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

   免去王国忠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职务;

   冯延龄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

   免去于溪源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