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1-00015 主题分类: 目录导航\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1991年10月12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汕头海洋(集团)公司设立香港有限公司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1991〕76号 主 题 词: 广东 香港 公司 信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汕头

海洋(集团)公司设立香港有限公司的复函

 

国办函〔199176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香港设立海洋(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请示》(粤府函〔1991229)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设立海洋(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经营汕头海洋(集团)公司产品的出口和该公司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内地派出人员不超过三人,不足时可聘用当地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