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9-00035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9年04月27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海军、空军一九八九年招收飞行学员问题的通知
文  号: 国发〔1989〕36号 主 题 词: 军事 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海军、空军

一九八九年招收飞行学员问题的通知

 

国发〔1989〕36

           

国家教委、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海军、空军: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同意一九八九年海军招收一百名飞行学员,空军招收九百八十名飞行学员(其中招收女飞行学员三十五名)

  海、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经过两年的改革试点,是成功的。从一九八九年开始按新的办法执行,: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每年由国家教委、公安部、总政治部统一部署,分别由海、空军组织实施,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备案。招收飞行学员经费由财政部解决。地方承担招收飞行学员任务的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

    望加强对招收飞行员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注意总结经验,保质保量完成招收飞行学员的任务。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