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7-0006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 1997年08月15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云南迪庆民用机场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97〕75号 主 题 词: 交通 机场 建设 云南 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同意新建云南迪庆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199775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新建迪庆民用机场的请示》(云政发19951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迪庆民用机场。机场场址确定在中甸县城西南拉咱坝。
二、机场建设规模为:飞行区按4C级标准、航站区按满足2005年旅客吞吐量要求设计。工程总投资185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省和迪庆藏族自治州筹措解决。
三、机场建成后,产权归地方,由地方负责经营管理,民航总局实行行业管理。
四、具体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