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9-0008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水运
发布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 1989年03月22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锦州港对外轮开放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9〕18号 主 题 词: 辽宁 口岸 开放 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锦州港

对外轮开放的批复

 

国函〔1989〕18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锦州港对外轮开放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锦州港对外轮开放。有关港区范围、商船禁航区、锚地位置和进出港航线的划分,以及保证船舶通讯联络和航行安全的问题,由交通部和有关单位进一步商定。

   二、同意在锦州港设置港监、海关、边防、卫检、动植检、商检等口岸检查检验机构,核定人员编制二百人。口岸检查检验单位和海员俱乐部的建设投资,由国家计委补助二百五十万元,其余由你省解决。

   三、其他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人事部联合发文通知。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