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直接
与有关部门联系工作的通知
国办函〔1986〕3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广泛地与世界各国开展民间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学术、经济等交流活动,增进与各国人民间的友谊,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作为我国独立的民间机构,可以直接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联系,也可以单独行文。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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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直接
与有关部门联系工作的通知
国办函〔1986〕3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广泛地与世界各国开展民间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学术、经济等交流活动,增进与各国人民间的友谊,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作为我国独立的民间机构,可以直接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联系,也可以单独行文。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