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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00亿元、大学本科新增21种专业……本周民生大事来了!

2023-04-22 14:1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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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农资市场价格走势和农业生产形势,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统筹支持春耕生产,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此次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继续采取“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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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00亿元支持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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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可延期偿还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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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权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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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决策部署和“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和扩大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定于2023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在全国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活动主题是“服务民企促发展,扩大就业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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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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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其中,《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工作方案》提出,扩大出租汽车电召和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新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1000条等。《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提出,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实现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工作方案》提出,今年实现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推进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取消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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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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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发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3年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4年,由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全国试点,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运行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试点地区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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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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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新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新增备案专业1641个、审批专业176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点62个。此次新增了地球系统科学、生物统计学、未来机器人、安全生产监管、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医工学、乡村治理、家庭教育、无障碍管理等21种新专业,并正式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截至目前,本科专业目录共包含93个专业类、792种专业。本次备案、审批和调整的专业,将列入相关高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另对部分高校申请撤销的925个专业点予以备案。点击“详细阅读”查看《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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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名单!教育部公布新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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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消费者的保护具体体现在:一是增强信息透明。示范文本向经营者强调应当对消费者明示美容医疗机构资质、医师执业资格、相关药械等相关信息的查证溯源渠道,从而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消费者接受正规医疗美容服务。二是倡导理性消费。示范文本督促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不得在宣传中制造“容貌焦虑”。同时着重向消费者提示医疗美容服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引导消费者对服务效果形成合理期待。三是设置“冷静期”条款。基于医疗美容服务的特点,示范文本特别设置了单方解除权条款,赋予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后悔权”。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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