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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六千多万 广西特大走私案判决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10月16日电(费文彬 王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邱宗福、彭英明、叶俊成等12人无期徒刑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对被告人邱宗福、彭英明两人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和6000万元。

  2004年初,桂林市海关在审核市内一些企业进出口货物的资料时发现异常,海关缉私人员经过一番明察暗访,广西昭平籍男子邱宗福有走私嫌疑。同年3月19日,邱宗福被批准逮捕。从该男子身上,海关缉私人员深挖出这起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1996年,被告人邱宗福等人为牟取暴利,假借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利用来料加工贸易备案登记手册,将本属一般贸易进口应税货物伪报为来料加工保税货物进口,走私进口钢材、胶合板等货物。先后从防城口岸进口白板纸500吨、盘圆钢8000吨,从梧州口岸进口铜版纸1600余吨、白版纸990余吨、不锈钢1500多吨等。

   这起特大走私案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2.5亿余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6600余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