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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打击煤炭生产流通环节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按照山东省政府的要求,从9月1日至15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将联合省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等部门,在全省开展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整顿煤炭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煤炭生产流通环节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市场煤炭供不应求,使得部分不法分子在煤炭经营环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加大了发电企业发电成本。这些掺假煤也使火电厂的锅炉结焦、灭火次数增多,加剧了锅炉系统的磨损。某些电厂因为使用了掺杂煤矸石、碎石甚至泥沙的电煤造成机组一年内数百次熄火,甚至出现全厂停机的状况,严重影响了火电厂的安全生产,甚至危及电网的稳定运行。煤质不高也导致煤耗上升、助燃油量增多、锅炉主辅机维修费用增加,进一步加大了发电成本。

    这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拥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在开采加工及流通环节中煤炭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是否质级相符、质价相符,是否存在恶意掺杂使假等情况。

    同时,各部门重点检查可能发生大量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场所:煤炭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储煤场和运输中的车辆,省内统调电厂、钢厂等主要煤炭消费工业企业,和城市煤炭用户的储煤场、装车点等。煤炭无证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都将在此次行动中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