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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七厅局将联合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严查乱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07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助区人民政府

    10月21日至1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等7厅局将联合对教育收费进行重点检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10月6日表示,今年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本次教育收费检查将对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当前教育收费中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本次专项检查由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和新闻出版局联合开展,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内容除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外,还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免除学杂费、借读费;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是否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及开支。

    另外,专项检查还将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以及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克扣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和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