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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实行"区域限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河南日报

    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区域,郑州市环保部门将对其实行“区域限批”。

    4月18日,郑州市环保局下发通知称,各县(市)、区区域内,出现1起未批先建的新开工工业类项目、1起新开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或1起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指擅自进行试生产、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或未同时投入运行、出现严重超标排污和污染纠纷或污染事件)的建设项目,将对该辖区实行“区域限批”--环保部门暂停审批该辖区所有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到位。

    对于造成区域限批的违法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将把它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区域限批”的县(市)、区,郑州市环保局将下达“区域限批”文件,通报市发展改革、工商、金融、国土资源、电力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动把关机制。(记者王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