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执法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信息产业部提醒用户谨防SP业务消费陷阱
2007年移动信息服务消费提醒(第二期)

    近期,部分SP企业利用手机短信、QQ、互联网等途径群发短信,诱骗用户通过手机使用SP业务的现象比较突出。为保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信息产业部向用户发出消费提醒,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陷入此类SP业务消费陷阱。

    当用户收到非普通用户号码发来的短信,如类似朋友问候、好友留言、有奖问答、中奖信息等,不要轻易回复。如果用户不小心进行了回复,也可以通过基础电信企业下发的提醒信息来甄别自己是否被SP诱骗了。按照信部清[2006]574号文件规定,对于用户使用按条点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会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时,向用户发送一条收费提醒信息,如:“感谢你使用XX公司的XX业务,服务代码XXXX,信息费每条x元…..”。如果用户发现SP业务宣传的内容与信息提供的业务名称不相符,或者是SP企业诱骗自己消费,请立即停止继续使用,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此外,对于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按照信部清[2006]574号文件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在用户申请订制时,应向用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如:“你正在定制XX公司的XX业务,信息费为X元/月,回复任意短信确认定制,无回复则不定制。” 如果用户发现该SP业务并不是自己所要使用的业务,请不要回复,以避免被诱骗消费。

    在此,信息产业部希望广大电信用户在消费过程中(包括使用点播类业务和包月类、订阅类业务),应注意查看基础电信企业下发的收费提醒信息和请求确认信息,如果发现自己被SP诱骗消费,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客服中心)和政府监管部门(12300申诉中心)举报,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