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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通报2006年电子信息产品行业质检结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4日   来源:信息产业部

关于2006年电子信息产品行业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信部运〔2007〕248号

    为整顿规范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2006年我部根据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6年电子信息产品行业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复函》(质检监函[2006]37号)的要求,组织对智能手机、MP3播放器、印制电路板、变频变压电源共4项(类)电子信息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现将MP3播放器、印制电路板、变频变压电源抽查结果通告如下,智能手机抽查结果将作为整顿规范移动电话机市场专项结果另行通报。

    一、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MP3播放器、印制电路板、变频变压电源3项(类)产品为全国128家企业生产的128种产品。企业抽样总合格率为71.9%,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9%。各项(类)产品抽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明细表见附件2。其中:

    (一)MP3播放器产品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安徽、四川6个省、直辖市的32家生产企业的32种产品(其中拒检企业1家),这些企业约占全国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60%左右。经按GB 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等标准、相关企业标准及企业明示进行检验,综合判定结果,11种产品合格,企业和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均为34.4%。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产品放音输出功率和信噪比达不到产品说明书上的标称值,表现为频率响应范围较窄、高频、低频衰减大、播放的音质不佳、录音输出电平和录音频率响应指标较差;部分产品配备的电源适配器没有达到国家在安全和电磁兼容方面的强制标准要求。

    (二)印制电路板抽查了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13个省、直辖市的82家企业生产的82种型号的产品(其中拒检企业5家),这些企业约占全国同类生产企业的10%左右。经按GB/T16261-1996《印制板总规范》等标准、相关企业标准及企业明示进行检验,综合判定结果为67种型号的产品合格,企业及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81.7%。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项全部集中在镀层截面金相测厚项目上,导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对镀层工序的质量管理不严,特别是对镀层的检验分析重视不足。

    (三)变频变压电源抽查了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4家企业的14种型号的产品,约占全国变频变压电源产品的生产企业总数的10%左右。经按SJ/T 10691-1996 《变频变压电源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相关企业标准及企业明示进行检验,综合判定结果14个型号的产品均合格,企业和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均为100%。该项抽查结果表明,目前国内变频变压电源产品的外观及结构、常规电性能、电安全性能测试均能达到规定要求。但依据GB/T 18268-200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进行电磁兼容性测试,标准符合性仅为29%(目前尚未纳入国家强制管理要求)。

    二、处理意见

    1、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本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相关质检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落实产品的复检工作,并引导企业进行质量改进。产品复检情况要及时报部。

    2、本次抽样检验反映的产品批次质量问题提醒用户谨慎选择质量合格的产品。销售者、生产者有责任依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质量投诉问题。

    3、我部将根据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实行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附件1:2006年信息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06年信息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明细表

信息产业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