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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封杀"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9月3日电(记者李美娟)由于在广告中使用了“百分百治愈”等绝对化用语并夸大了药品疗效,山东汉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黄柏液药品日前在江西遭到“封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行政强制措施禁止其在江西范围内销售。

    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介绍,8月中旬,复方黄柏液药品与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被省药监部门执行了行政强制措施,要求其产品下架停止销售。这些药品在广告中使用了扩大产品适应症和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的宣传方式,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今年5月1日发布的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对于严重的药品违法广告,除工商部门可以对其实行处罚外,还可由省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其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江西省药监部门对包括复方黄柏液等在内的8例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这些企业在发布违法广告更正启事后才能“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