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执法监管
 
浙台州路桥区病虫害检验检疫不严再遭林业局通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5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5日讯 2007年12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在对调入的松木包装材料进行复检时,查获4个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燎原电缆有限公司调运的没有《植物检疫证》的松木质电缆盘,经专家鉴定,该批电缆盘带有松材线虫活体。此前,重庆市万州区也查获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华田工业有限公司无证调运带有松材线虫的松木包装材料,国家林业局对此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浙江省认真整改。但事隔仅8个月,浙江省又出现同样事件,性质极为严重。这充分反映出浙江省不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事件不认真对待,不整改,对台州市路桥区的违法案件处置不力等诸多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浙江省的一些地方检疫机构队伍涣散、执法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漏检严重的情况。

    鉴于此事件的严重性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国家林业局决定对浙江省林业厅进行通报批评。希望浙江省林业厅切实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目前,我国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各地也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目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疫执法,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为保护我国林木资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