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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部署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成效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17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收费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一起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收费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央和地方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收费,降低了偏高的收费标准;为改善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50多亿元;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各地相继出台落实了对下岗职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减免政策;为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收费,取消全国性及中央34个部门的103项收费,降低中央8个部门的10项收费标准,涉及收费金额近20亿元;近年来,通过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共实施经济制裁金额约60亿元,绝大部分违规收费清退给了消费者,维护了群众利益,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会议同时指出,当前,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地方、行业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非常突出,治理乱收费的任务非常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有关治理乱收费的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越权审批收费或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仍然存在;三是一些部门、单位转移行政职能,通过中介机构和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乱收费、强制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培训、考试、评估、鉴定等收费还比较混乱;五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涉农价格和乱收费反弹的压力很大。



  会议强调,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重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

坚决取消不符合建立统一市场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收费;认真检查落实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严禁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二是清理整顿涉农收费。

涉农收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禁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以减征、免征、缓征属于本级收入的有关收费。



  

三是重点治理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

坚决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



  

四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坚决制止学校通过“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学生负担;及时查处违反“一费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乱收费。



  

五是大力整治医疗服务价格,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六是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

  七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

凡批准收费期限已满的收费站点,要一律停止收费;对长期占道维修或已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意见。



  

八是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除公开曝光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