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建设>> 管理创新
 
宁夏对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3日   来源:宁夏日报

    宁夏自治区近日对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规范化管理。

    近几年,宁夏自治区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增多,他们的人事档案散落在原单位或个人手里。近日,宁夏自治区发出《关于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聘用人员人事业务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业务为必须代理项目。人事代理的对象,是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后的全部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代理主要内容是: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劳资、党团组织等关系接转;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类证明;代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代办住房公积金;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等。(记者 李燕)

 
 
 相关链接
· 宁夏自治区粮食部门认真落实政策增加农民创收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 宁夏国家级贫困地区110万人受益于退耕还林工程
· 宁夏360万农民用“一卡通”得到政府直补资金
· 宁夏:禁牧不力市县 农业项目将被核减
· 宁夏通过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