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宣布,从1日起,全面启用自治区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正式文件(维吾尔文、汉文)及内部明电都将通过这一系统传输;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印发相应的纸质公文。
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继今年7月1日第一批建设的103家单位正式应用后,第二批建设的52家单位也于9月完成了应用培训,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测试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的相关通知说,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正式启用后,通过系统传输的必须是正式的电子公文,并且必须按规定格式嵌套响应公文二维条码信息。各应用单位发出的电子公文除CEB标准格式文版外,均应附加相应公文的文本文件(txt文件),以方便收文方存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