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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各医院陆续采购挂网药品 百姓最快本月享实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3日   来源:南方日报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阳光采购谈判工作已经完成,共有3万多个药品品规入围,包括绝大部分名优产品和医保目录药品。记者2日获悉,现将进入全省医疗机构采购阶段,广东老百姓最快在本月下旬便可享受到今年挂网的质优价廉药品。

    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按照部署,今年挂网采购执行从去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周期满一年起算,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为此,广东各地医疗机构开始执行网上限价竞价药品采购情况如下,今年4月20日开始采购使用挂网入围药品的有珠海、佛山、深圳、东莞、湛江、汕头、潮州、梅州、汕尾、韶关、清远和部属省属各医疗机构;茂名、揭阳和河源各级医疗机构从5月1日起采购使用挂网药品;阳江、惠州和云浮从6月1日开始采购使用;广州、中山和肇庆则从7月1日起开始采购使用;江门从8月1日开始采购使用。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参加药品阳光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要求采购临床所用药品,从挂网品种目录中选购质优价廉的品种;必须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药品,采购药品必须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网上采购系统完成。各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组建药品遴选专家库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选购药品。

    按照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并要求及时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算货款,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不得在销售、购买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贿赂,不得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折扣”或者取得其他不正当利益。   (记者 陈枫 通讯员 陈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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