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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41个强镇放权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4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据浙江省发改委介绍,浙江省素以块状经济著称,“一镇一品”、“一镇一业”是浙江经济的典型现象。诸如龙港不锈钢、织里服装、柳市电器、钱清轻纺原料市场等,都是名气很大的经济集群。

    但与经济快速发展相比,这些强镇的社会管理,却仍停留在农村小集镇层面。比如怎样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集镇规划、审批处罚等与经济同步发展,乡镇无法统筹解决。

    此外,由于乡镇没有独立财权,其税收基本被上级(县、市)大部抽走,致使乡镇这层的公共财政无法发挥更大作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小孩子成长太快,而衣服太小。”对于这种基层政府管理上不适应,省发改委一位负责人形象比喻说,给强镇适当扩权,就是让成长快的孩子换上一件大衣服。

    目前,全省乡镇总数为1200多个。省级中心镇主要从发展空间、区位条件、潜力和人口产业基础等要素,综合对比筛选而出。

    首批选定的141个省级中心镇,全省各地区都有分布。其中杭州市最多,有19个,宁波市17个,温州市和金华市各15个,嘉兴市14个,舟山市6个。

    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则,浙江本次明确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财政、规费、资金扶持、土地、社会管理、户籍等10个方面。

    同时,强化中心镇政府农村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职能,理顺中心镇条块关系,垂直部门派驻中心镇机构,探索中心镇行政执法监管改革。

    比如,绍兴县建设、发改、经贸、外经贸、建管、商贸等部门,就已和杨汛桥、钱清镇等签订委托协议书,将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建筑工程许可证核发等相应的职权下放到镇。同时镇还享受相对独立的财权,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返还给这些镇。

    省农办改革指导处有关人士介绍,我国行政执法权以县一级作为主体,乡镇层面几乎是空白。这次部分权力下放,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环保、劳保、安监、城建等领域权限,将会在部分中心镇有所体现。

    省政府制订的目标是,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努力把中心镇培育建设成为产业的集聚区、人口的集中区。

    为此,今后凡在中心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都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

    同时,允许中心镇开展农民住宅产权登记试点。采取异地置换方式,积极鼓励山区农民迁移到中心镇落户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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