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8月30日电(记者 王民)日前,京津冀三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协商,决定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并达成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
根据协议,针对传销跨区域性和流动性等特点及京津冀交界地区传销活动状况,三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研究制定区域性协作计划和措施,适时组织双边或多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
此外,京津冀工商机关将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国家工商总局“红盾信息网”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平台,及时将本地查获的传销企业名称、传销的商品以及传销者的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对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实施数字化监控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