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立法法》,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各级公务员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为正在学院参加学习的第四期依法行政专门业务培训班的学员作题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的报告。
曹康泰强调,政府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严格依照《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曹康泰指出,自政府获得立法权以来,国务院及其部门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了大量行政法规和规章,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曹康泰最后强调,政府立法要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不断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技术,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曹康泰同志的报告受到学员的热烈欢迎。其报告内容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有极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