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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要求确保查处土地违法有实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卫敏丽、李亚杰)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日前在京召开部分省(区、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会,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有关措施和要求。

    会议指出,专项行动工作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地方各级政府组织落实的。地方各级政府和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高度,从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土地调控重大决策、保证政令畅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有关领导要适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和案件,政府要有明确态度,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省(区、市)政府要加强对地(市)以下政府的督促检查,促使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省(区、市)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行政监察的重点任务组织落实。市、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优势,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力量投入,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省(区、市)要尽早组织,逐一对所辖地(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省(区、市)组织的督查要下查两级。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地方,要反复进行督查。要善于运用督查成果,通过交办、督办和直查督查发现的案件线索,推动有关地方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地(市)以下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也要层层组织督查,推动专项行动的展开和深入。

    会议强调,省(区、市)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再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直查和督办。凡是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地(市)、县(市),无论问题数量多少,省(区、市)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在当地抓典型,特别是对以租代征案件量大面广的地方,要直接组织查处并公开曝光。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下查一级或两级的方法,重点查处政府直接组织和主导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居高不下的县(市)的政府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追究其责任。要严格执行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对涉及监察对象的,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监察机关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对国土资源部门已经查清性质和主要问题的案件,涉及政府行为、监察对象的,要适时提前介入,同步办案。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李元出席汇报会并讲话。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国土资源部举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2007年10月13日15时,国土资源部在北京通信公司大楼举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图为会议现场。(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部决定集中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现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通报各地查处的16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2007年9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各地查处的十六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副局长郭宝平出席了此次发布会。会议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于孔让主持。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通知开展“百日行动”督促检查

    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开展“百日行动”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在自查清理阶段全面、真实查清问题,如实填报土地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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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百日行动第2阶段动员
· 国土资源部解读"百日行动":以租代征 此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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