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重庆市近日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的个人缴费由民政救助金资助,对贫困参合农民不设住院起付线,在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有节余的情况下,对大病住院的贫困人口给予二次补偿。
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提高参合农民实际补偿率,为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医疗保障,该市要求从今年10月开始,各区县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区县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
明年,重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将超过80%,并每年增加5个百分点,到2012年,该市农民的参合率将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