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建设>> 制度建设
 
豫重复信访多发县区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禁升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4日   来源:人民日报

    按照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信访问责暂行规定》,对于重复信访多发的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提拔调动。

    《规定》要求:对发生5次重复来信、重复来信量连续3个月排在全省前3位的省辖市和排在前5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限期解决;重复来信量排在全省前5位的县(市、区),要实施为期1年的重点管理,重点管理期间,取消评先资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提拔、调动。河南省信访局进一步要求:有效初次来信在交办75天后,又重复来信的,发督办通知单,限期解决问题,又重复来信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记者 曹树林)

 
 
 相关链接
· 湖北省开通劳动保障信访专用邮箱
· 湖北省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开通信访专用电子邮箱
· 头百户镇“四制三化”强化信访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