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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长: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5日 20时5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12月15日电(记者 许雪毅)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在15日召开的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表示,福建将进一步凸显政策导向,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黄小晶说,省委省政府两年来分别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贡献奖励制度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明年还将新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月分别给予120元和150元的补助。

    他说,当前所进行的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和项目中,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为此,福建省决定2008年实施“造福工程”项目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多给一人份额的补助。

    据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雍秀英介绍,福建还将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中考时给予加分奖励。同时,将积极构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奖励、集体补助、个人交费,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模式。

    黄小晶说,福建已经形成以“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未来将对各项利益导向和政策措施进行整合,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力争“十一五”末期以农村为主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都能享受五大工程的奖励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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